日前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电白罗坑、旦场、树仔三镇发布通告
自2023年6月20日
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在镇内各村野猪多发区域
开展野猪护农狩猎工作
关于开展野猪护农狩猎工作的通告
(罗坑、旦场、树仔)
为减少野猪损害农作物以及威胁群众安全的现象发生,保障粮食安全,切实维护我镇辖区群众利益,根据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开展陆生野生动物危害综合防控工作的通知》(粤林函〔2023〕37 号)和《关于下达 2023 年野猪猎捕限额的通知》的工作部署,按照《茂名市电白区开展野猪危害综合防控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野猪本底资源和危害现状,经区自然资源局同意,委托第三方公司(广州双木林业有限公司)组织猎捕队员在本镇辖区开展野猪护农狩猎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猎捕期限
自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二、猎捕区域
全镇各村野猪多发区域。
三、猎捕对象
本次猎捕对象仅限野猪,禁止猎捕其它野生动物。
四、猎捕工具和方法
仅限于以笼捕、绳捕和围栏诱捕法。
五、猎物处置
猎获的野猪禁止食用。本次猎获的野猪严格按照广东省林业局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禁止将猎杀的野猪用于食用或其他非法交易,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猎获物,由区自然资源局依法依规组织对其进行无害化处理;经检疫合格的,可用于野猪非洲猪瘟疫源疫病监测及其他科研等非食用性利用。
六、其他事项
1、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开展猎捕工作期间,由区自然资源局委托广州双木林业有限公司在猎捕区域设置明显告示牌,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猎捕区域活动,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猎捕区域生产作业的,请及时联系属地村委会备案。
2.请有私自设置野猪猎捕装置(如兽夹、触电装置、钢丝绳、陷阱等)的群众提前自行拆除,并将放养的家禽家畜进行圈养,未及时自行拆除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3.除参加本次猎捕工作由区自然资源局委托广州双木林业有限公司组织的猎捕队员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审批,擅自猎捕野生动物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电话: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110,区自然资源局0668-5513511)。
4.欢迎各村群众对野猪多发地区进行指报,如有野猪出没信息可以上报属地村委会联系镇农办通知区自然资源局委托广州双木林业有限公司组织的猎捕队员进行狩猎,确保护农狩猎取得成效。
特此通告。
茂名市电白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0日
来源 电白头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