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锁骨骨折内有固定物能评几级伤残
交通事故锁骨骨折内有固定物能评九级伤残或者十级伤残。具体是几级根据鉴定结果而定。
交通事故伤残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内容有哪些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内容有:
1.伤残级别鉴定。伤残级别鉴定主要需要鉴定的内容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2.后续治理费鉴定。如伤者需要后续治疗或康复的,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后续治疗所需的费用进行鉴定。
3.护理级别鉴定。伤者受伤严重,如一、二、三、四级伤残的,由于需要长期护理,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做护理级别鉴定。
4.误工损失日鉴定。误工损失日,是指伤者受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
三、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赔偿标准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赔偿的标准要考虑以下几点: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的必要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对住院治疗的伤、残者,应按照实际住院天数赔偿伙食补助费。
4.护理费。伤者住院其间,需要人员护理的,应有医院证明,对护理费应予赔偿。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征税费计算。
6.残疾用具费。被害人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如制作拐杖、安接假肢、购买代步车等,应凭医院证明,按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